疼痛是什麼?這個看似基本的問題,在學界其實還沒有定論,而爭論的過程本身就很有啟發性。
最通行的定義#
國際疼痛研究學會(IASP)把疼痛定義為:一種不愉快的感官與情緒經驗,與實際或潛在的組織損傷相關,或以此類損傷來描述。請注意,「情緒」從一開始就被寫進定義裡了。
有人提出不同的說法嗎?#
有。2018 年 Cohen 等人提出替代定義:疼痛是一種可被相互辨認的身體經驗,反映一個人對自身身體或存在完整性受到威脅的感知。
不過 Treede 隨後撰文批評這個版本,理由包括:
- 沒有考慮疼痛經驗的多維度特性
- 把範圍擴大到「身體完整性受威脅」,而這是個定義不清的說法
- 暗示疼痛的辨認需要一位外部觀察者
原文認為,關於最佳定義的討論很可能還會持續下去。
那有什麼是已經清楚的?#
有一件事很明確:疼痛不必然反映損傷。過去那種嚴格的結構—病理模型(痛一定對應到某個壞掉的結構)已經過時;疼痛,包括肌筋膜疼痛,可以在沒有特定組織病變的情況下發生。
這對正在受苦的人是重要的訊息:檢查沒發現異常,並不代表你的痛是假的。
「檢查沒問題」是不是就代表心理作用?#
不是,這是最常見的誤會。疼痛是神經系統對「威脅」做出的判讀,會影響判讀的因素很多:睡不好、壓力大、擔心自己愈來愈糟、過去不好的疼痛經驗,都可能讓同樣的訊號被放大。這不代表痛是想出來的,而是痛本來就不是身體損傷的直接讀數。反過來也一樣:影像上有一點退化,不一定就是你現在痛的原因。
知道這件事,可以怎麼用在生活裡?#
方向會從「找出壞掉的地方」轉向「慢慢把能力練回來」。可以從這些低風險的做法開始:
- 先找出可以忍受的活動量:挑一個不會讓疼痛明顯加重的強度當起點,例如走 10 分鐘,連續幾天都能穩定完成,再增加大約一成
- 把安全的痛和危險的痛分開:當下有點痠、隔天就恢復通常是安全的;愈做愈痛、好幾天不退就退回上一階
- 顧好睡眠與壓力:固定作息、睡前少看螢幕,光是睡得好一點,能忍受的活動量就不一樣
這條路通常以週到月為單位前進,重點是趨勢,不是某一天的分數。
什麼時候該就醫?#
疼痛科學的觀念不是叫人忍痛。下列情況請一定要讓專業人員評估:
- 疼痛持續超過兩週沒有改善,或愈來愈嚴重
- 出現進行性的無力、肌肉萎縮,或走路踩不穩
- 大小便控制改變、胯下麻木,可能是馬尾症候群,需要立刻就醫
- 發燒、傷口紅腫熱痛等感染徵象,或夜間痛到醒過來
- 不明原因的體重下降,或本身有癌症病史
定義還在爭論,但你的痛是真實的——這兩件事並不矛盾。